原标题:物业管理有了国家标准!标准编制工作在汉启动

共有部分和物业共用部位有没有区别?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可以算同义词吗?以往不少城市的物业管理的术语规范都是“地方话”,各地对相同或相近术语的概念和内涵各有差异,给工作开展和跨区交流带来一定困扰。而如今,“普通话”版规范即将诞生。

5月15日,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一届三次全体会议暨《物业管理术语》、《物业服务顾客满意度测评》、《物业服务安全与应急处置》等三项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在武汉举行。会上,由中航物业主导的这三项物业管理行业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正式启动,计划在一到两年内推出。

据悉,三项标准均属于国家标准委制定的《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中“支撑国家重大规划及其它重要项目”的立项范围,也是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发改委共同编制印发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十大重点任务涉及的项目,这是物业管理行业首次立项国家标准,并且一次立项三个国家标准。

其中,《物业管理术语》规定了物业管理和服务活动中的物业基础通用术语,有关信息、服务、运作等的术语。《物业服务顾客满意度测评》规定了物业管理行业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所采用的指标体系、调查方案的设计、测评模型与估计和统计分析方法。

而《物业服务安全与应急处置》已纳入《城乡建设领域强制性产品标准体系》,作为物业服务领域唯一强制性标准为国家强制标准,相当于为物业管理行业“立法”。标准编制的目的在于明确物业服务组织的安全权责底线,规范物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提升物业服务组织的应急处置能力。

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建忠表示,中国已经进入到高质量发展的阶段,然而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物业服务行业,各地标准体系不一,服务要求滞后。首次为该行业立项三个国家级标准,旨在进一步优化完善物业服务行业标准体系,为行业提供标准化的视野和思路,起到更好规范管理、促进服务升级的作用。